关于对北京好年华美容有限公司不实报道的道歉声明
《FN商业》在11月19日发布的《美团医美的双十一战事:行业“头羊”的风光和隐忧》一文中,关于对北京好年华美容有限公司不实报道的道歉声明。
我司旗下微信公众号《FN科技》在11月19日发布的《美团医美的双十一战事:行业“头羊”的风光和隐忧》一文中,针对“好年华眼整形中心”的内容存在不实之处。
《FN科技》对好年华眼整形中心医生存在“无证经营”情况的误解,系因查询方式错误所致。
经查,于建华、于建平、史延凯、董小龙4位医生均拥有医师执业资格证,资格证所属机构系“好年华眼整形中心”的运营主体“北京好年华美容有限公司医疗美容诊所”,而非机构品牌“好年华眼整形中心”本身。
(于建平、于建华、史延凯、董小龙医师执业资格备案截图)
鉴于上述文章,对好年华眼整形中心及其医务工作者形象造成了负面影响,我司特安排全网删除,并就此向好年华眼整形中心及于建华、于建平、史延凯、董小龙4位医师发布道歉声明。
今后我司将严于律己,保证报道内容的严谨性。
北京华夏数信科技有限公司
2020.11.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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